北京鼎泰恒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北京鼎泰恒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京0114民初1966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鼎泰恒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金岳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田倩
法官助理 余淼 书 记 员 崔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