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宏正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京宏正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民初3360号 本院于2022年9月15日对原告***与被告***、被告北京京宏正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因代理人***身份书写有误,故予以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将民事判决书中“***,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补正为“***,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章 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