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博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君博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19民初931号
原告:***,男,1965年4月12日出生,住山东省莘县。
被告:北京君博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
法定代表人:朱法东,经理。
原告***与被告北京君博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2020年7月21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沈计永
人民陪审员  朱来荣
人民陪审员  白书霞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吕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