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信版(淄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鲁0323民初2546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信版(淄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09月0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撤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信版(淄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王 玮
书记员 张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