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11民初1377号
原告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北京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国电阳光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肖金良
书记员  杨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