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恒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某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4民初14382号 原告:***,男,1972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顺义区。 被告: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大厦2022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北京**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6日立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故申请撤诉,并明确表示不缴纳诉讼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