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津0116民初20058号
原告:北京今朝海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700370723A。
法定代表人:冷秋风,总经理。
被告: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八东路东城国际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00706121699T。
法定代表人:靳海洋,董事长。
原告北京今朝海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因本案案情复杂,故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长***
审判员***
人民陪审员褚伟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