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帛昌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金帛昌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盛德诚信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08民初11676号
原告:北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村甲1号院10号楼二层3门201号。
法定代表人:侯锁柱,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忠,男,北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信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8号1号楼9层907。
法定代表人:李凌飞,总经理。
原告北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信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原告北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王喜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  倪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