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04执530号
申请执行人淮南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南第十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90591.7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认可被执行人支付本金利息共计263806.26元。上述款项已转账至申请人预留银行账户。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2759元。至此,(2020)皖0404民初253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0404执530号
申请执行人淮南市教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南第十中学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90591.7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认可被执行人支付本金利息共计263806.26元。上述款项已转账至申请人预留银行账户。被执行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2759元。至此,(2020)皖0404民初2534号民事判决书申请部分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