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6民初13878号之二
原告:***盛供应链(山东)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7号3二号楼317室。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广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广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9号院1号楼1至7层。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逍,男,该公司员工。
第三人:北京***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幢B1-0880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原告***盛供应链(山东)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盛供应链(山东)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盛供应链(山东)有限公司自愿撤回本案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盛供应链(山东)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杨 薇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