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3民初11106号
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93646312。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华住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石园南大街18号院2号楼8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30648145XT。
法定代表人:***。
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华住仁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4日立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书记员 陈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