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粹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1民初20654号 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21层(18)2-2107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国粹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8号1幢配楼A1-A6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国粹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珠市口西大街131号一层、二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82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东城区。 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国粹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北京国粹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9日立案。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宽堂(北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徐 静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法官助理  杨 闻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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