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凯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凯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4执703号
申请执行人:福建凯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被执行人: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9年9月27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福建凯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赣东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全部标的已执行到位。据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本案已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