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村村民委员会所有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5)冀0828执8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围××镇阳光××小区××底商。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围场县。
负责人:***。
本院在执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申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村村民委员会所有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5)冀0828执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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