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老尧建材经营部、四川百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402执1213号

申请执行人眉山市东坡区**建材经营部:

被执行人四川百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川1402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眉山市东坡区**建材经营部与四川百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支付货款32033.10元和承担案件受理费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四川百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动按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院(2021)川1402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四川百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现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