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民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川1402执保103号
关于你庭移送执行局的申请人眉山市宏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被申请人四川民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一案中,我局依据(2021)川1402民初816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于2021年2月8日对被申请人四川民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存款进行了限额1200万元的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本案现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东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