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与成都天合倍升置业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92民初2082号之一
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0号附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MA5URDTL28。
法定代表人:蒋宇,职务不详。
被告: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区栖霞路16号1幢1单元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474974732。
法定代表人:商羽,职务不详。
被告:成都天合倍升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新码头南街4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988694442。
法定代表人:刘翊,职务不详。
被告:四川天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太平街道新城社区2组1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796588019。
法定代表人:张剑,职务不详。
被告:成都市义浩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555号万贯五金机电市场9号大厅3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350515258K。
法定代表人:刘浩澜,职务不详。
被告:远昕隆装饰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嘉博路2号2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MA602XJMXL。
法定代表人:袁小平,职务不详。
被告:重庆金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安礼路128号大学科技园科技创业中心4幢4-1(仅作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MA60DE8T56。
法定代表人:黄永康,职务不详。
被告:重庆依晨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碚区北温泉街道双柏路34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60C7KMX8。
法定代表人:袁小平,职务不详。
本院受理的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与被告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天合倍升置业有限公司、四川天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远昕隆装饰工程(重庆)有限公司、重庆金硕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依晨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2日立案受理。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系其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原告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蓝 燕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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