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天水天兴建材有限公司、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502执保193号
天水天兴建材有限公司、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2022)甘0502执保193号申请人天水天兴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2022)甘0502民初303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的内容,已解除冻结甘肃峰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名下3个银行账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
审判员  赵玉峰
二〇二二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王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