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卓尼县卓达商砼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甘3022执526号 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卓尼县卓达商砼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卓尼县卓达商砼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的(2023)甘3022诉前调书11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文书生效后,因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8月30日卓尼县卓达商砼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8月31日本院依法向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3年9月19日,甘肃海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动同意从单位账户扣划全部案款145382元,执行费2081元,共计147463元。2023年9月19日,申请执行人卓尼县卓达商砼有限公司领取全部案款145382元及垫付的执行费2081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