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福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掖市福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台恒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高台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724执保12号
张掖市福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台恒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张掖市福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高台恒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保全,本院已将被申请人高台恒泰新型节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临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600万元、在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350万元进行冻结,期限一年,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24日。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