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2071执23916号
珠海市正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浩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珠海市正顺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浩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粤2071执23916号〕,申请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按(2020)粤2071民初4864号生效文书履行义务。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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