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1302民初21483号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2574496455R,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8号厂房A13。

法定代表人:杨永佳。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建丰,广东港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70160436F,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二路7号美地花园三期2单元25层11号房。

法定代表人:戴俊元。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4121.06元,减半收取7060.53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均由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文星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叶金霞

书 记 员 林家俊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1302民初21483号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2574496455R,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府前路8号厂房A13。

法定代表人:杨永佳。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建丰,广东港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70160436F,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二路7号美地花园三期2单元25层11号房。

法定代表人:戴俊元。

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14121.06元,减半收取7060.53元(原告已预交),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均由原告广东万瑞通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马文星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叶金霞

书 记 员 林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