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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521执恢20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浙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何建明、简京梅、何梦迪、何美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浙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何建明、简京梅、何梦迪、何美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执行案号为(2016)浙0521执809号,现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