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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113民初5002号之一 本院对原告**与被告广东盛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的(2021)粤0113民初5002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现裁定如下: 本院(2022)粤0113民初5002号民事判决书第3页倒数第6、7项以及第4页倒数第8项中的“2021年”均应当更正为“2019年”。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书记员  张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