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浩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繿州市鸿利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浩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1执3512号
广州市鸿利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浩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之间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穗仲案字第1233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广州浩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广州市鸿利泰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1年5月14日立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执行到被执行人广州浩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98786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广州市鸿利泰实业有限公司,并扣划执行费10387.86元上缴国库。上述执行款数额经过双方当事人核对无异议。鉴于本案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