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国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国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龙门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324执保153号
惠州国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惠州国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粤1324财保48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塔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道支行9550××××0236账号的存款,冻结限额为人民币43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本院作出的(2021)粤1324财保48号民事裁定书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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