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606民初27031号 原告: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4017871。 法定代表人:** 被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路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147520019P。 法定代表人:*** 原告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29日立案。原告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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