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臻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定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冀0682民初5249号
原告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公司)与被告河北臻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万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原告中诚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石家庄中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书记员黄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