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1284执1098号
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会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996351.50元,利息274013元,受理费6882元,执行费1644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完毕。
至此,四会市永佳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1284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对广东华工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的全部执行强制措施现已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