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财 产 保 全 通 知 书
(2020)粤0803执保220号
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湛江市广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803民初182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查封财产如下:
一、查封被申请人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粤(2020)湛江市不动产权第0017437号]。
二、查封被申请人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原名称:湛江凌志润滑油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友谊路1号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湛国用(2015)第10145号]。
三、上述查封期限为三年(期限从2020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6日止)。
四、冻结被申请人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存于招商银行湛江分行营业部账户为02×××63的存款人民币400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为13759.9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期限从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日止]。
五、冻结被申请人湛江中捷石油有限公司存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坡头支行营业部账户为20×××13的存款人民币4000000元(实际控制金额为21288.52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期限从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17日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