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信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安信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江南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开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121执恢167号
贵州安信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江南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贵州安信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江南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511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5110.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贵州安信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此,贵州安信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121执1500号执行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有才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