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0522执1885号
***、贵州百里**花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贵州百里**花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90008.2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含质保金)总计1455424元,现已自行支付100万元,剩余的455424元已由案外人百里**中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其公司房产进行抵押,申请执行人不再要求执行贵州百里**花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黔05民终1923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