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黔0502执恢397号之十四
被执行人贵州皇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0550359482,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城关镇东山村马头寨。
法定代表人杨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2019)黔0502执恢397号之十四裁定书,于2019年11月25日向被执行人贵州皇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贵州皇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贵州皇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1××83-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61049.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高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