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炬晟半导体有限公司

贵州新架构商贸有限公司与贵州炬晟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黔0502民初12736号
原告贵州新架构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炬晟半导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20年9月1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按照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本院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贵州新架构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488.0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贵州新架构商贸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  孔羽佳
书记员  周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