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惠水县四海建材有限公司与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黔2731执保85号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保全人:惠水县四海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地:惠水县濛江街道长田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魏玉平。
被保全人: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长顺县成南新区迎宾大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周义栋。
二、案件由来
申请保全人惠水县四海建材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2731财保3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生效。申请保全人惠水县四海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三、执行过程及结果
本院立案受理该财产保全申请后,冻结被保全人贵州力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冻结期为一年。对(2020)黔2731财保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本案应予报结。
特此呈报结案
承办人:韦祥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