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都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贵州三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黔0203执保128号
申请保全人六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平寨镇那平路(阳光花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58068943XE。
法定代表人曾永洪,该公司董事长。
被保全人贵州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镇老虎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32MA6DKETB1R。
法定代表人曾洪超,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保全人六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黔0203民初1500号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4月23日向本院申请对贵州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本院于当日立案进行保全。(2022)黔0203民初15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内容为:冻结被申请人贵州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黔02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中享有的到期债权4822838元。经查,贵州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2民初13号民事判决书已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六枝特区宏盛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案号为(2021)黔02执427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保全人贵州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2执427号案件中的应收执行款4822838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王永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赵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