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西秀中冶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亚中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26执1780号
申请人贵州亚中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贵州西秀中冶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15日扣划被执行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银行账户存款7094843.07元,因申请人贵州亚中亚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有(2021)黔0326执428号案件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标的总额共计164079.16元,故扣除该案件款后,将剩余案款全额发放给本案申请人,则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1)黔0326执1780号执行案件,于2021年12月17日结案。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