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黔2326执277号之四
申请执行人熊平旺,男,1995年12月10日生,汉族,贵州省望谟县人,住望谟县。
被执行人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机构代码证,33728491-8。地址:望谟县**街道环城路**。
法定代表人杨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望谟县人民法院(2018)黔2326民初1395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04月25日向被执行人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三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望谟城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24090970ccccc6394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611824.6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刚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