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康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昆明康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云0323执保65号
申请人:***,男,汉族,1979年3月17日生,四川省德昌县人,现住四川省德昌县。
被申请人:昆明康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迁村佳宇小区******,法人代表:蔡中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2693088649N。
本院在执行***与被申请人昆明康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师宗县人民法院(2021)云0323民初50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1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控,本院已对被申请人的账户进行冻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师宗县人民法院(2020)云0323执保6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张奉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书记员  宋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