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0)渝0107民催2号
申请人:中益瑞德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新科国际广场**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768862548D。
法定代表人:张慧联。
中益瑞德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20年7月8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汇票号码为1050004220095003,汇票金额为13000元,出票银行为建行重庆九龙坡西郊支行,出票人为中益瑞德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贰零壹捌年零壹月贰拾陆日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中益瑞德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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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钟定容
审判员 程楚峰
审判员 唐舒楠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程远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