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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7破8号确定管理人应收取的报酬数额-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通知(2018)渝0107破8号重庆海川资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你所申请,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确定你所应收取的报酬为466042.59元。特此通知。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