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三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渝0105民初8041号 原告:***,男,1987年2月7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江津区。 被告:重庆三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北区***5幢14号4-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5346024640L。 法定代表人:***,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重庆三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30日立案。原告***于2022年5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系其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的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 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