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圣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衡某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景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冀1127民初355号之三 原告:***,男,1966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景县, 被告: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地:景县龙华镇铁道北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27684314034M。组织机构代码:684314034。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疑难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王文彬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赵 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