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润建实业有限公司

唐山市润建实业有限公司与唐山市丰润区广播电视台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2执17814号
申请执行人唐山市润建实业有限公司,男,1978年1月3日出生,住所地唐山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唐山市丰润区广播电视台,男,1965年4月16日出生,住所地唐山市丰润区赤霞路50号
法定代表人:***
唐山市润建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唐山市丰润区广播电视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208民初4340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10月1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唐山市润建实业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208民初4340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