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丁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河北丁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河北奇正方圆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冀0108执1522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河北丁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栾城区内。
被执行人河北奇正方圆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兴路与308国道交叉口路北。
本院在执行河北丁泰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河北奇正方圆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进行了查询。经查询,目前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又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短期无法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16)冀0108民初3970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
若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李占强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徐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