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冀0633执873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5年5月5日出生,汉族,易县,居民。
被执行人: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易县良村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91130633557685019C。
法定代表人:路红军,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易县良村有国有建设用地一块、房产一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易县良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一块(土地证号:易国用2012第03-93**号),期限为三年;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岚德锐特钢结构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易县良村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20××19),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张宝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