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江苏晶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江苏阜宁经济开发区串阳路**div>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苏晶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6863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64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