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第三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保全人二道区鑫众联建筑器材租赁站、被保全人深州市第三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05执保112号 二道区鑫众联建筑器材租赁站: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二道区鑫众联建筑器材租赁站与被保全人深州市第三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吉林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保全了被保全人名下相应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保全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