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青岛融创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0211民初4948号 原告:**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市路北区朝阳西道601号融通大厦6层605室。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告:青岛融创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同江路1号维多利亚湾展示中心。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告: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前海路0169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融创游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6日立案。原告**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审理期间,自愿申请撤诉,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其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5444元,由原告**亿诚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书记员  逄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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