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恒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豫0522执960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恒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阳市紫薇大道中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7891523423。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8年7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阳县。
被执行人:***,男,1968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被执行人:***,男,196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恒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河南恒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河南恒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522民初2754号民事调解书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